106 學年度運動傷害防護體系建置輔導計畫執行說明會 會議紀錄
- 開會時間:106年10月31日(星期二)中午12點00分至17點00分
- 開會地點:高雄醫學大學 勵學大樓3F 視聽中心
- 主持人:許美智教授
- 出列席人員:如簽到單
壹、 報告事項:
一、主持人介紹 106 學年度運動傷害防護體系建置輔導計畫
二、張乃仁助理教授說明防護員管理須知
三、教育部體育署張維倫專員主持Q&A 座談
Q1:如何安排關於兼職防護員/物理治療師的訪視?
A1:區域輔導學校將會安排兼職防護員/物理治療師來協助尚未聘防護人員之主聘學校。而時間的安排上,也會請兼職防護員/物理治療師主動與主聘學校聯繫,雙方共同討論出訪視的時間。
Q2:資本門的部分,招標完仍有餘款該如何處理?
A2:資本門執行率若達80%,剩餘金額是不需繳回,請直接納入校務基金(縣市政府納入縣市庫)。若資本門餘款欲運用在非原核定項目內,可請主聘學校填寫經費調整對照表並經體育署核可,即可將經費做最完善的運用。
另外,國立及私立高級中學的資本門餘款,也可直接進行原核定項目的採購增量,但若為縣市立高級中學的主聘學校,經費餘額在採購增量的部分,是否需經縣市政府報備,則依照縣市政府規定之作業方式為之。關於經費的挪移跟勻支辦法,請上網查詢法規【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
Q3:計畫經費執行期限及經費的繳回?
A3:計畫是以學年度來執行,106學年度的計畫截止期限是到107年7月31日,所以經費的使用只要在107年7月31日以前完成採購發包即可,但若學校的會計作業方式有所不同,請先以學校的會計作業方式為主。此外,關於經費的繳回,若主聘學校尚未聘到防護員,沒有支出到的人事費須全額繳回,未執行項目之資本門經費也須全額繳回。
Q4:防護員的簽約及續聘程序?
A4:防護員目前採取一年一約,體育署將預計於3月發公文,請主聘學校完成校內考核後,送至體育署備查,並與防護員簽約,即可完成續聘。若經校內考核後決議不再續聘,也可終止與防護員的合約關係。
四、國立台東體中王偲潔防護員及國立潮州高中竇文思物理治療師計畫執行經驗分享座談
五、防護員綜合討論
貳、臨時動議:無
參、散會時間:下午17時00分